十年來,浙江深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嚴格執法、公正司法,提升執法水平和執法公信力。天下之事,難於法之必行。我省認真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出台33項防止冤假錯案制度,建立健全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確保司法公正。規範行政執法行為,逐漸形成權責明確、行為規範、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深化司法公開,在全國率先實行“每案必提”,從開通網上立案到開展網絡庭審直播,從推出國內首個“陽光司法指數”評估體系到構建司法領域大數據服務、建設“智慧法院”……以扎實舉措、銳意創新保障“守法持正,嶷如秋山”的公平正義司法格局。
十年來,創新發展“楓橋經驗”,法治浙江在基層根系愈加扎實。從溫嶺基層民主懇談到全省27個立法基層聯繫點直接收集群眾立法期待;從全省11個設區市均有制定地方性法規的權力,到今年7月1日新修訂的《浙江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正式施行,從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築牢人民安全感、獲得感、幸福感的法治防線,確保人人都成為法治的切實受益者、重視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和堅定捍衛者。
十年來,浙江秉持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釐清政府職能、推進依法行政,從“四張清單一張網”發力,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從富陽曬出全國第一份縣域行政權力清單開始,浙江省曬出首份省級權力清單,又率先編制責任清單,啟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以權力減法換市場乘法,打造“審批事項最少、辦事效率最高、投資環境最優”省份。同時推進政府自身改革,率先印發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標準和評價指標,圍繞法治政府建設在依法設定權力、行使權力、制約權力、監督權力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審計監督,生動詮釋著現代治理的題中之義。
十年改革發展風起潮湧,十年奉法大道鏗鏘前行。
知往鑒今,以啟未來。今天,我們紀念法治浙江建設十周年,不是為了歷數成就、洋洋自滿,更不意味著可以從此一勞永逸、大功告成,而是為了從十年探索中總結經驗、尋求啟示,推動法治浙江建設臻於新境。
改革和法治如鳥之兩翼、車之兩輪。法治浙江建設的重要啟示之一,是將法治作為改革的基本遵循。越是重大改革、越要法治先行,越是科學發展、越要法治引領,確保各項重大改革於法有據。改革開放38年來,浙江人民勇於改革創新,經濟社會發展始終走在前列,也率先遇到了發展中的矛盾問題。尤其是法治浙江建設十年來,我省一直在法治軌道推進改革,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改革風險,“弄潮兒向濤頭立,手把紅旗旗不濕”,確保改革行穩致遠。當前,全面深化改革進入攻堅期,深化法治浙江建設的地位更加突出、意義更加重大,必須確保經濟社會發展到哪裡、全面深化改革攻堅到哪裡,法治建設就跟進到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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