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結果一出來,在台州當地漁民中引起震動。大家都沒想到,區區15斤魚,會判得這麼重。有網友評論,“這大概是史上最貴的魚。”
庭審法官解釋說,案件中歐某被查扣的網具最小尺寸均為33毫米,小於國家規定的漂流單片刺網最小網目尺寸50毫米的標準。
“儘管被告人歐某非法捕撈的漁獲僅為15斤,但其在禁漁期使用禁用的工具非法捕撈水產品,屬於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
使用“斷子絕孫網”
批捕的批捕,判刑的判刑
其實,今年因為偷捕而遭受嚴懲的,並非歐某一人。
今年6月,玉環兩名漁民合夥購置了一艘“三無”船舶,雇人在禁漁期裡違規使用禁用網具從事非法捕撈作業。
這艘船被玉環縣漁政漁港監督管理站查獲,當場查獲非法捕撈的水潺(豆腐魚)10公斤。經測量,該船所使用的流刺網網眼尺寸小於50毫米的標準。
一個多月後,這兩個漁民被玉環縣檢察院批捕。
還有路橋的兩名船長,同樣因為使用“斷子絕孫網”,被判了刑。
今年5月13日4時許,漁民阮金友駕駛浙路漁82011船、阮金達駕駛浙路漁82012船,在禁漁線內非法作業時,被台州市海洋與漁業局執法人員查獲。
經現場檢測,他們使用的漁網,網目尺寸僅為16毫米,小於國家規定的54毫米的最低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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