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經濟技術開發區則出台幹部服務企業、廉潔從政“十項規定”,強調“收受企業紅包、禮金、禮品、消費卡、有價證券等財物”“接受企業邀請,違反規定出入私人會所或者接受旅遊、健身、娛樂等由企業消費買單的活動安排”等,都在嚴禁之列。
不止於此,2016年下半年,省委統戰部等15家相關部門共同參與,在充分協商、反覆徵求企業家和各部門及上級有關部門和專家學者意見後,制定出台《關於構建新型政商關係的意見》(下稱《意見》),為政商交往進一步明確了準則和尺度。
針對此前政商關係中被廣泛詬病的問題,《意見》對規範領導幹部行為提出“8個嚴禁”,包括嚴禁向企業亂攤派、亂檢查、亂收費、亂罰款、亂募捐;嚴禁吃拿卡要、以權謀私;嚴禁對企業故意刁難、推諉扯皮,不作為、亂作為;嚴禁干預和插手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管理活動;嚴禁收受企業禮品、禮金、消費卡,參加宴請或旅遊、健身、娛樂活動等;嚴禁違反規定在企業中兼職或擁有非上市公司(企業)的股份、證券等;嚴禁未經批准參加企業各類慶典活動;嚴禁縱容、默許、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親屬和其他特定關係人從企業謀取非法利益等。
同時,《意見》還吸納浙商總會2016年年初提出的新商規,提出非公企業及其負責人在與領導幹部交往中,應堅持不行賄、不欠薪、不逃稅、不侵權、不踩紅線“五不為”,使得雙方交往均有章可循。
既強調有所敬畏,浙江也要求大膽擔當。我省還下發《關於完善改革創新容錯免責機制的若干意見》,鼓勵基層幹部大膽探索、改革創新、幹事創業,寬容改革失誤,著力解決當前一些幹部不擔當、不敢為等問題。
新常態下揚帆起航
有了這些規矩和清單,政府辦事進退有了邊界,隨之帶來的就是作風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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