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15日電/6月14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取消和下放一批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簡化審批程序,促進製造業創新和提質;決定在部分省(區)建設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推動經濟綠色轉型升級。
會議認為,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綠色金融體制機制創新,加大金融對改善生態環境、資源節約高效利用等的支持,對調結構、轉方式,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也是扎實履行中國政府對《巴黎協定》的承諾,應根據需要突出重點,有序探索推進。會議決定,在浙江、江西、廣東、貴州、新疆5省(區)選擇部分地方,建設各有側重、各具特色的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在體制機制上探索可複制可推廣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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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金融發展一直是近年來業界探討的焦點話題之一,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綠色證券等政策相繼出台。
會議認為,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綠色金融體制機制創新,加大金融對改善生態環境、資源節約高效利用等的支持,對調結構、轉方式,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也是扎實履行中國政府對《巴黎協定》的承諾,應根據需要突出重點,有序探索推進。
會議決定,在浙江、江西、廣東、貴州、新疆5省(區)選擇部分地方,建設各有側重、各具特色的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在體制機制上探索可複制可推廣的經驗。
會議要求,支持金融機構設立綠色金融事業部或綠色支行,鼓勵小額貸款、金融租賃公司等參與綠色金融業務。支持創投、私募基金等境內外資本參與綠色投資;鼓勵發展綠色信貸,探索特許經營權、項目收益權和排污權等環境權益抵質押融資。加快發展綠色保險,創新生態環境責任類保險產品。鼓勵綠色企業通過發債、上市等融資,支持發行中小企業綠色集合債。加大綠色金融對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鎮綠色建築與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探索建立排污權、水權、用能權等環境權益交易市場,建立企業污染排放、環境違法違規記錄等信息共享平台,建設綠色信用體系。推廣和應用電子匯票、手機支付等綠色支付工具,推動綠色評級、指數等金融基礎設施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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