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6日電/7月起,浙江全省剿滅劣Ⅴ類水集中驗收工作全面啟動。7月4日,杭州市率先向省治水辦申請市控以上斷面剿劣銷號。杭州市拱墅區半山橋、蕭山區蕭山出口、餘杭區保障橋等3個市控以上劣Ⅴ類水質斷面,水質已經連續3月達到Ⅴ類水以上標準,符合申請剿劣銷號要求。
浙江省治水辦將會同省環保廳等單位,通過監測數據比對審定這3個水質斷面是否銷號,同時密切關注後續是否存在反彈現象。
按照年初計劃,7月起至10月,浙江省將對58個縣控及以上劣Ⅴ類水質斷面,進行集中驗收。其中,省控、市控水質斷面由省治水辦負責驗收;縣控劣Ⅴ類水質斷面,則由所屬市治水辦會同市環保局等單位進行核定。
除了監測水質斷面,年初“掛號”的16455個劣Ⅴ類小微水體也將在7月開始集中驗收,銷號報結。小微水體申請銷號要進行監測複查。
鑒於小微水體量大面廣的特殊性,浙江省治水辦制定了定性與定量監測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驗收。
小微水體按照清單化管理、治好一個銷號一個的要求,由各鄉鎮分期分批向縣(市、區)治水辦提出申請。經縣(市、區)治水辦組織環保、水利等部門抽查複核,抽檢合格率低於90%的整批不予銷號,複核合格的,要在當地主要媒體上公示。
在剿滅劣Ⅴ類水質斷面和劣Ⅴ類小微水體後,縣(市、區)可以向各設區市申請全域剿劣銷號,各設區市向省治水辦申請全域剿劣銷號。市對縣(市、區)的抽查複核過程中,必須有省剿滅劣Ⅴ類水工作督導服務組和當地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居民代表作為檢查組成員,直接參加檢查驗收工作。
浙江省治水辦會同省剿滅劣Ⅴ類水工作督導服務組及有關專家對設區市複核,複核合格的,在省主要媒體上公示。有舉報信訪情況的經核實整改後,予以銷號。省級公示舉報受理電話:0571-28059377。
來源:浙江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