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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浙江省檢察機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9-12 10:07:29


  中評社北京9月12日電/浙江日報訊,記者從浙江省檢察院獲悉,日前,《浙江省檢察機關檢務辦事“最多跑一次”工作標準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正式出台,進一步深化和細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有望實現辯護律師提交意見“免跑腿”。

  針對辯護意見的提交,《指引》作出規定,辯護律師可通過人民檢察院案件公開信息網或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微信服務平台提出書面意見。案件管理部門應及時將辯護律師意見流轉至案件承辦檢察官,實現辯護律師提交意見“一次都不用跑”。承辦檢察官應及時記錄辯護律師意見,回復意見應及時交案件管理部門,由案件管理部門第一時間內在線回應辯護律師。

  根據《指引》,辯護律師攜帶申辦材料至檢察服務大廳提出閱卷申請,檢察工作人員調閱案件電子卷宗進行刻錄並免費提供電子卷宗光盤,實現立等可取、即時閱卷。辯護律師約見承辦檢察官可通過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微信服務平台進行網上預約或電話預約。

  《指引》還就控告、申訴、檢舉、揭發作出明確規定,規定來訪人認為訴訟權利受到侵害,申請立案監督、撤案監督、審判監督、糾正漏捕、糾正違法等,可在檢察機關控申接待大廳的接待窗口或經預約通過基層檢察院遠程視頻接訪系統提出控告、申訴、檢舉、揭發,控申部門工作人員應及時審查並決定是否受理。來訪人查詢刑事申訴、國家賠償、司法救助案件辦理進度的,控申接待窗口工作人員應查詢後當場予以答覆。此外,來訪人咨詢刑事申訴、國家賠償、司法救助、民事行政監督案件的受理應具備的材料,應一次性告知需提供的書面材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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