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17日電/新華社消息: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合9個省級部門日前發布通知,確定溫州市、紹興市、嘉善縣、義烏市為省級住房租賃試點城市,加快構建租售并舉的住房制度,充實房地產平穩健康發展長效機制內涵。
根據《關於開展省級住房租賃市場培育試點工作的通知》,各試點市、縣要根據租賃市場需求、房價水平、人口流入量、經濟發展等因素,研究確定2018-2022年新增租賃住房總量占新增商品住房總量的最低比例要求,城市不得低於20%,縣城不得低於10%。
通知明確,保障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學等公共服務權益。健全完善居住證量化管理制度,對租賃住房達到一定年限的,實行“租購同分”。
培育市場供應主體列入了本次試點的主要任務。通知要求充分發揮國有企業帶動引領示範作用,支持國有企業開展規模化住房租賃業務。試點市、縣按照每個縣(市、區)至少1家國有企業的標准,確定開展規模化住房租賃試點。
通知鼓勵金融機構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加大對租賃住房項目的信貸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住房租賃企業發行債券及資產支持證券,積極推進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
根據規劃,2018年3月底前,各試點市、縣進行階段性總結。到2022年,浙江基本形成政府、國有企業、社會化機構、個人多主體的租賃住房供給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