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7日電/浙江在線訊,7月16日,記者從浙江省民政廳獲悉,浙江省率先在全國全面實現縣(市、區)域範圍內低保標準城鄉一體化。目前,全省人均月低保標準達到744元,全省在册城鄉低保對象74.4萬人,占戶籍人口的1.54%。
為破解低保標準城鄉二元機制帶來的“救助不平衡、不充分”難題,近年來,浙江省不斷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早在2014年,浙江省就出台了全國第一部社會救助法規——《浙江省社會救助條例》,規範城鄉低保標準,此後陸續出台相關文件健全城鄉低保認定、動態管理機制。去年,我省重新修訂《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辦法》,統一城市和農村低保對象的申請和認定條件、待遇和監督管理等內容,進一步推進低保城鄉統籌發展。
與此同時,浙江省綜合考慮各地財力和低保人群實際情況,鼓勵科學有序縮小城鄉低保標準差距,規定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按照當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費用確定,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最低生活保障資金和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省財政對縣(市、區)城鄉低保工作任務重、工作成效好、保障經費不足的地方給予適當傾斜。
“高水平全面小康路上一個都不能少。我省低保標準城鄉一體化,打破了城鄉壁壘,消除了城鄉低保群眾基本生活保障上的差距。”浙江省民政廳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近年來,浙江省加快推進城鎮化建設步伐和大力實施新農村、美麗鄉村建設,城鄉居民生活水平整體提高、差距逐步縮小。目前,浙江省低保人員總數基本保持穩定,呈現城鎮低保人數逐年相對增加、農村低保人數逐年下降的趨勢。全省低保標準城鄉一體化,進一步提高農村低保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水平,讓農村低保群眾共享小康社會發展成果,同時也促進了城鎮與農村低保人口的流動,有利於推動戶籍制度改革,從而推動城鄉深度融合發展,讓發展成果惠及更多困難群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