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28日電/浙江在線訊,中央掃黑除惡第11督導組督導浙江期間,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363起,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及其“保護傘”246起、處理546人。其中黨紀政務處分228人次,組織處理310人次,移送司法機關58人次,查處充當“保護傘”的幹部250人,形成強大震懾。
對中央督導組指出的有關問題,浙江態度堅決,保持高壓態勢,高標準、高質量持續推進打“傘”破“網”攻堅行動,深挖、徹查、嚴處黑惡勢力“保護傘”,著重在敢於動真碰硬、嚴格依法追責上下功夫。
落實制度 打“傘”破“網”
對中央督導組指出的要加強對工作推動不力問題的監督檢查等工作,省紀委省監委專門制定《關於進一步加強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堅持失責必問、問責必嚴,對有黑不打、有惡不除以及對“保護傘”懲治不力問題,發現一起,問責一起,決不縱容姑息。截至6月10日,全省紀檢監察機關已對工作推動不力、失職失責的217人進行問責。
全省三級檢察機關全面推行“審查留痕”制度,在訊問犯罪嫌疑人、詢問證人時就案件是否涉及“保護傘”情況進行核查,如實記錄。對涉及“保護傘”線索的,一律以書面形式移送並附卷備查。省檢察院牽頭制定《關於對重大黑惡案件實行異地管轄的規定》,明確對涉黑案件、有“保護傘”的涉惡案件、其他重大涉惡案件,在偵查、起訴、審判各環節均實行異地管轄,從制度上保證涉黑涉惡案件辦案質量。
強化協作 加強配合
為破解線索發現難、調查取證難、協調配合難等問題,省紀委省監委牽頭省掃黑辦、省公安廳建立會商研判機制,明確分類處理原則,確保信息暢通,掃黑與打“傘”同步進行。全省紀檢監察機關進一步加強與公安機關的協調配合,不斷完善執行層面人員的工作銜接。
自中央督導組來浙以來,杭州市紀檢監察機關向政法機關移送涉黑涉惡案件線索154件,並對政法機關移送的535件問題線索進行分級辦理、分類處置。溫州市紀委監委與市公安局深化協作配合,明確公安機關偵查重大黑惡犯罪案件統一收網後的2個工作日內向市紀委監委通報,雙方研判會商後啟動同步介入程序。
為確保問題線索辦理質效,省紀委省監委對移送的涉黑涉惡問題線索實行清單化動態管理,按照問題清單、承辦部門清單、責任人清單“三張清單”的要求,迅速落實到相關部門和有關市紀委監委,辦理情況每日一報。同時對中央督導組移交的每一件問題線索第一時間批示,全部提級辦理、嚴查快辦。在督導期間,中央督導組交辦的10件問題線索和信訪件已初步核查、全部反饋。
嚴格執紀 嚴肅追責
有黑必掃,有“傘”必除。全省紀檢監察機關直面問題,動真碰硬,標本兼治,嚴抓聯點包案制度、查否背書報告制度、提級管轄和指定管轄制度、清單化動態管理制度、周報告制度,重點督辦了台州鄭某順、紹興陳某昌等案件,查處鄭某順案件中黑惡勢力“保護傘”28人、處理40人;認真梳理陳某昌涉黑案件,新發現10個方面的問題線索,立案7人。
全省紀檢監察機關注重發揮通報曝光作用,形成掃黑打“傘”強大輿論氛圍。今年2月,省紀委省監委公開通報曝光4起涉黑涉惡腐敗及其“保護傘”典型案例,各地均持續加大曝光力度。截至目前,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通報曝光典型案例23批37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