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認為,利用農村的好山好水好風光吸引城裡人,從近期看,盤活了閑置資產,保證了承租者的合法權益,讓城市文明輻射到農村,符合社會發展趨勢;從遠期看,有希望打破城鄉二元結構,實現真正意義的農居房入市流轉,增加農民收入。
去年12月,在進行兩次大規模的農村閑置房普查後,桐廬相關部門對分布在全縣14個鄉鎮(街道)124個行政村的322個自然村可開發利用的1743處閑置房向城裡人公開招租,並通過縣農村集體產權交易中心、桐廬透明售房網、旅遊政務網、縣旅委公共微信等網絡及移動終端等平台對外公開發布。這其中,包括可整體出租的有1371處、部分出租意向戶154處,集體所有閑置房218處。
據了解,根據不同村莊閑置房屋的類型和不同條件,桐廬目前推出了出租、出讓、合作、居農共建等多種閑置房的處置利用模式。完成閑置房租賃則要經歷3個步驟:村集體經濟合作社統一收購(收回)閑置房;農戶在獲得一次性補償後,自願永久放棄宅基地使用權(包括住宅、附屬用房和庭院用地);承租人和村集體協商租賃價格、租期(一般是20年),並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據介紹,作為探索,目前桐廬這些項目只面向出生在本村,因參軍、就學、招工等在外工作的;曾在本村插隊落戶的城市知識青年;機關離(退)休幹部;有醫院、大專院校、金融機構等國有企事業單位副高以上職稱者;以及央企或上市公司中層以上人員;國家公務員;社會知名人士7類人群。
王華傑解釋,這是為更合理地保護農村、帶動農村發展。他同時認為,宅基地的所有權不變,村集體收回的是宅基地使用權,“符合現有土地政策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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