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向誰轉移,向誰購買”的問題上,溫州將原來狹義的社會組織擴大到廣義的社會力量。但為了確保“職能轉得出,社會接得了,服務買得好”,溫州目前已對市本級依法登記成立的社會組織進行了一次全面評估梳理,篩選出110家具備承接條件的社會組織,將資質條件劃分為必要條件、優先條件兩個檔次。
“如何轉移,如何購買”格外關鍵。為了避免將政府公共服務過分市場化,同時防止承接政府職能的社會組織成為“二政府”,或者承接政府職能的社會組織被少數人壟斷,溫州提出“一年初步破題、兩年逐步推廣、三年形成機制”總體安排,同時通過制定一攬子相關政策,確保政府在轉移、購買社會服務的具體操作層面有據可依,做到職能轉移、購買服務透明化。
溫州今年將建立健全由購買主體、服務對象及第三方組成的綜合性評審機制,對購買服務項目數量、質量和資金使用績效等進行考評,考評結果向社會公布,並作為以後年度編制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預算、選擇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承接主體的重要參考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