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日電/“拍腦袋”、“一言堂”、先拍板後走程序等不規範、不科學的決策者,將終身背上隨時可能被追究責任的“包袱”。而在集體討論時對不科學決策持反對意見的,或可以免責。
新華社報道,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規定,由政府決策的事項,應當由政府常務會議或者全體會議討論決定;由部門決策的事項,應當由部門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
《規定》指出,決策方案是否通過,由行政首長在集體討論基礎上作出決定。參加會議人員的意見、會議討論情況和決定應當如實予以記錄、存檔。
浙江省政府指出,對決策嚴重失誤造成重大損失、惡劣社會影響的,應當倒查責任、實行終身責任追究,依法追究行政首長、負有責任的其他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其中,在集體討論決定決策事項時,有關人員對嚴重失誤決策明確持不贊成態度或者保留意見的,應當免除或者減輕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