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14日電/寧波市保監局13日發布信息,寧波作為第三批商業車險條款費率制度改革(以下簡稱“商業車險改革”)試點地區,計劃將於2016年5月底全面啟動,其核心是引入車型定價模式,保險成本將與新車購置價的關係不大。
新華網報道,據了解,改革前,商業車險價格主要由新車購置價決定,與車型無關,購買價格相同的車輛,車險保費也相同。改革後,基準純風險保費與各車型的歷史平均賠付水平實現了聯動,新車購置價相同但車型不同的車輛,由於安全性能、維修成本等的差異,價格將有所區別。
保險金額將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協商確定。投保車輛全損時,按照保險金額計算賠付。發生部分損失,則按實際修復費用在保險金額內計算賠償,徹底解決了廣受爭議的“高保低賠”問題。此外,歷年理賠次數對保費價格的影響加大,更加細分機動車風險狀況。對於多次出險的車主而言,只要注重安全駕駛,改善理賠記錄,以後年度投保同樣可享受不同程度的保費優惠。
據寧波市保險行業協會有關負責人介紹,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將被納入“第三者”範疇,可以在三責險項下賠付。在駕駛證未年檢、車輛未上牌情況下發生的保險事故可以獲得賠償。所載貨物、車上人員意外撞擊導致的車損可獲得賠償。投保專項附加險後,將不再扣減找不到第三方的30%絕對免賠。
據悉,從先期試點地區的情況看,改革後車均保費下降7.7%,約73%的客戶保費同比下降。眾多駕駛習慣好、出險率低得低風險車主將享受更低的車險費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