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泛徵求意見,彰顯公平正義
如何有效杜絕在立法過程中“部門利益法制化”?分組審議上,人大常委會委員針對草案提出了不少修改意見。
委員們表示,此次提交的地方性法規草案總體涵蓋到位,制定及時,具有一定的針對性,同時也還存在一些問題,還需要修改完善。
在分組審議中,一些委員著重提到,此次條例草案對行政相對人行為的制約限制較多,而對政府公權力的行使的監督制約和責任落實的規定略顯不足。
“在立法過程中,我們要防範權責不對等,並進行適當明細闡述,避免在地方立法中出現加強部門的權力,但卻模糊部門職責的情況。”一位委員直言道。
《麗水市市容與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草案)》將於9月下旬經市人大常委會會議第二次審議後付諸表決,通過後再提請省人大常委會批准實施。按照流程,順利情況下,明年上半年,該地方性法規就能在我市順利實施。
而此次一審之後,條例草案將進行相應修改,並通過麗水人大網等途徑向社會公布,公開廣泛徵求意見,進一步完善後,再提交市人大常委會會議進行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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