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1日電/以後,在杭州的公共場所不能隨便抽煙了!
昨天,市政府門戶網站“中國杭州”發布了杭州市2018年政府立法工作計劃,《杭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修訂)》被列為今年的正式立法修訂項目。
現行的《杭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2010年3月1日實施。相比之前,這一次的“徵求意見稿”控煙將更為嚴格。
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煙
公共廁所也不允許抽煙
原《條例》第五條,將公共場所禁煙列舉了十種場合,如幼兒園、醫療機構、會議室、電梯內等,而“徵求意見稿”取消了列舉,只有斬釘截鐵的一句話:“室內工作場所、室內公共場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內禁止吸煙”。
而且明確,室內是指有頂部遮蔽,四周封閉總面積達50%以上的建築物、構築物內的所有空間。這等於說,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煙了,這其中也包括了煙民常去的公共廁所等。
此外,《條例》的適用範圍,也從“杭州市市區和各縣(市)政府所在地城鎮範圍內的公共場所”擴大到了“杭州全域範圍的公共場所”。
室外也不能隨便抽
必須前往“吸煙點”
室內全面禁煙了,室外也不能隨便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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