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4日電/新華社消息:“電商之都”杭州市日前決定力爭在兩年內,基本實現全市電子商務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初步建立電子商務信用監管和評價機制、廣泛開展電子商務信用聯合獎懲的目標。
杭州市政府印發實施的《杭州市電子商務平台誠信建設實施方案》指出,平台經營者的住所地在杭州市行政區域內的兩大類電子商務平台,納入誠信建設範圍:第三方網絡交易平台,包括並不限於企業賣家到消費者(B2C)、個人賣家到消費者(C2C)、線上購買到線下消費(O2O)平台;自營網絡交易平台,即企業對其經營產品進行統一生產或採購、產品展示、在線交易,並通過物流配送將產品投放到最終消費群體的信息網絡系統(具有獨立域名或自有手機移動應用)。
方案規定,杭州市要嚴厲打擊侵權假冒、虛假宣傳、網絡傳銷、惡意欺詐、服務違約,以及通過惡意刷單、惡意評價、空包裹代發郵寄等方式偽造交易記錄和物流信息取得“增信”“降信”的違法失信行為。加大對物流配送環節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加大對跨境電商進出口環節通過虛假交易、支付、物流數據實施逃避海關監管行為的整治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