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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浙江發布PM2.5考核實施細則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1-30 15:54:40


  中評社北京1月30日電/新華網報道,2015年起,浙江省空氣環境質量、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完成情況與領導幹部的考核升遷掛鈎。浙江省日前出台《浙江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辦法(試行)實施細則》規定,PM2.5年均濃度與2013年度相比不降反升的將在年度考核中直接計為0分。

  根據浙江省政府的規定,環境空氣質量以各設區市本級PM2.5濃度年均值達標情況以及改善情況作為考核指標,以滿分100分計,具體分數將依據城市PM2.5年均值達標情況以及改善情況進行計分。

  根據細則,PM2.5指標年均濃度達到國家一級標準(低於或等於15微克/立方米)要求的,評為優秀,得100分。相較於2013年度,PM2.5濃度不降反升的則直接計為0分。

  此外,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完成情況以調整能源結構、防治機動車污染、調整產業布局與結構等7個大類共37個細分任務項為考核指標。其中,燃煤鍋爐淘汰、黃標車及老舊車車輛淘汰占比較大。

  據了解,年度考核將對環境空氣質量情況、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完成情況分別評分,兩類得分中較低分值作為評分結果。2017年,終期考核將僅考核環境空氣質量情況。這一考核結果將成為浙江省各設區市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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