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23日電/眼下,環境已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之一。浙江環境狀況如何?政府在環境保護方面採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12月21日,浙江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聽取了省政府關於全省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這是省政府根據新環保法規定,首次專題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全省環境狀況。根據新環保法規定,今後省政府每年都要向省人大或省人大常委會報告此項工作。12月22日,出席會議的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分組審議該報告。
浙江日報報道,浙江省政府的報告顯示,全省11個設區市中,9個生態環境狀況為優,兩個為良,浙江生態環境狀況綜合指數連續多年位居全國前列。報告指出,2015年,全省地表水省控斷面Ⅰ-Ⅲ類水質比例為72.9%,比2010年提高11.8%;今年1月至11月,全省地表水省控斷面Ⅰ-Ⅲ類水質比例為76.9%,同比提高5.4%。從數據可以看出,浙江水環境質量穩步提升。空氣環境質量亦如此,2015年,全省11個設區城市日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為78.2%,比開始實施新標準的2013年提高9.8%;今年1月至11月,全省設區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為84.2%,同比提高4.9%。
環境質量提高的背後,是全省上下通過治水、治氣等舉措,持續加強環保工作的積極努力。最近,浙江探索實施的河長制經驗已經走向全國,目前全省已配備各級河長6.1萬名,實現了河長全覆蓋。在保護環境的同時,浙江還建立常態化約談考核機制,2015年以來,已對16個市、縣(市、區)開展約談、對兩個縣實施區域限批、對10個重點問題掛牌督辦。
浙江不斷強化落實企業環保主體責任,對各類環境違法行為零容忍。2015年以來,全省共立案查處環境違法案件28020件,罰款9.87億元;行政拘留1007人,刑事拘留1595人,成為全國環境執法最嚴省份。同時,全面加強企業環境信用管理,實施黑名單制度,促進企業治污減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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