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12日電/浙江省人力社保廳、省財政廳日前聯合發文,再次調整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
新華網報道,調整後,浙江全省城鄉居民的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每人每月100元調整為120元。。
據浙江省人力社保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五年多來,參保人數持續增長,待遇水平穩步提高,實現了基本養老保險從“制度全覆蓋”到“人員全覆蓋”。
截至2014年底,浙江省當年新增參保人數49萬人,參保人員總數達到1342萬人,參保率保持在95%以上。其中,60周歲及以上領取養老金人數580萬人。
2010年,浙江省著眼於統籌城鄉,在國內率先建立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把城鎮非從業居民和農村居民一起納入社會養老保險範圍。此次是該制度實施以來第四次提高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