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遍調整養老金的基礎上,對部分人員再適當提高調整額度。低標準養老保險待遇享受人員按本人退休時計發基本養老金所確定的繳費系數,乘以調整額(含適當增發部分)確定基本養老金調整水平。
最近幾年
養老金每年都漲
以剛好繳費滿15年退休人員為例
●2011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能增發116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能增發100元
退休人員養老金普遍提高部分=71+3×繳費年限;退職人員養老金普遍提高部分=55+3×繳費年限
●2012年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能增發163元 ,退職人員每人每月能增發143元
退休人員養老金普遍提高部分=88元+5元×繳費年限;退職人員養老金普遍提高部分=68元+5元×繳費年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