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建立浙江全省統一的企業信息公示平台,企業是否違法失信一目了然。 |
中評社北京2月3日電/新華網報道,浙江省政府日前決定企業信息公示工作,建立“寬進嚴管”機制、強化事中事後監管,真正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在這份名為《關於實施企業信息公示工作的意見》(意見簡稱“意見”)的規範性文件中,浙江省政府規定,企業信息公示是指依法向社會公開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企業(含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形成的信息,以及政府部門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產生的能夠反映企業狀況的信息。
《意見》指出,將依托2014年配合權力清單改革而主辦的“浙江政務服務網”及其社會信用基礎數據庫,建設全省一體化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作為企業報送和公示信息的法定載體,企業對其報送和公示的信息負責。政府部門採取抽查核查等方式,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根據《意見》規定,建立聯合信用約束懲戒機制,在行政許可、政府採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評先評優等工作中,將企業信息作為重要考量因素,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