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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水土流失責任終身追究制是《條例》最大的亮點。 |
中評社北京2月28日電/新華網報道,記者從浙江省水利廳獲悉,浙江將於3月1日起實施《浙江省水土保持條例》。《條例》明確水土保持工作以縣(市、區)人民政府屬地管理為主,實行水土保持目標責任制和水土流失責任終身追究制。
實施水土流失責任終身追究制是《條例》的亮點。《條例》為此明確了兩個配套性制度:一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審計部門應當將水土保持情況納入資源環境保護審計範圍,並將審計結果作為水土保持目標責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據;二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未完成水土保持目標任務致使水土保持狀況惡化的,上級人民政府應當追究下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的責任。
按照簡政放權精神,《條例》規定水土保持方案以縣(市、區)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為主。《條例》大幅縮短了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時間,從國家規定的20個工作日,縮短至12個工作日。針對浙江工業園區多、入園項目多的特點,《條例》還規定,只要園區一次性報批,以後入園項目只須備案即可。
據介紹,浙江人多地少,土地資源短缺。近年來,一些地方向山地要資源、要空間,造成水土流失。2014年浙江省水土流失現狀調查顯示,浙江共有水土流失面積0.93萬平方公里,占全省國土總面積的8.8%。土地流失不僅將導致生態環境惡化,還將嚴重制約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條例》將於3月1日起實施。1996年出台的《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同時廢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