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摩亞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帕圖·薩波盧表示,互聯網是對全球資源進行“去中心化”的使用管理,在互聯網當中有許多利益相關方,這其中包括科學技術相關的專業人士,同時還有商貿當中的實體,還有公民、社會,以及政府政策的指令者。法院應該在互聯網治理當中扮演重要角色。
在無遠弗屆的互聯網領域,共同治理也應是題中之義。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網絡空間安全協會理事長方濱興認為,一點接入、全球共享的網絡空間是人類共同的活動空間,例如,網絡病毒若任其泛濫,沒有哪個國家會獨善其身,而網絡攻擊會影響到大量受害者。“互聯網讓各國共享一條大船,各國應當加強溝通、擴大共識、深化合作,共同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
“每一個進步的背後都有風險,虛擬世界的風險并非虛擬,如今的安全威脅似乎比以往任何時間都要廣泛。”法國前總理多米尼克·德維爾潘表示,“我們需要構建網絡社區的全球治理,要有互聯網的全球願景來實現網絡世界的和平,還需要網絡空間治理的多邊框架,事實上,就像巴黎氣候大會達成了相關協議一樣,互聯網領域的多邊框架也是可以實現的。”
“互聯網改變了世界的秩序,我們需要新的秩序來管理數字時代的事務,如果我們不給予更多的人更多的權力來管理跨國的互聯網,我們就會有很多問題。”互聯網名稱與數字地址分配機構前總裁法迪·切哈德強調,“我們的領導人必須合作建立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