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21日電/嚴管就是厚愛,治病為了救人。2016年以來,遼寧省紀檢監察機關談話函詢7253件次,依規依紀誡勉談話2031人,給予紀律輕處分22297人,給予紀律重處分5983人,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589人。
遼寧省積極踐行“四種形態”,抓早抓小,動輒則咎,正“歪樹”、治“病樹”、拔“爛樹”、護“森林”。
壓實“兩個責任” 踐行“四種形態”
實踐好“四種形態”,特別是“第一種形態”,必須落實黨委的主體責任。
省委帶頭履行主體責任,積極實踐“四種形態”。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李希在專題領導幹部會議上強調,“中央提出要準確把握和運用好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這既是對監督責任的要求,也是對主體責任的要求,既是紀檢監察機關的職責,更是各級黨委的重要任務。”省委和省紀委以上率下,層層傳導壓力,通過經常的“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抓早抓小,實現了落實“兩個責任”的常態化。
各地區、各部門主要領導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由省委書記親自約談。在民主生活會上,凡是談話函詢了結的黨員領導幹部都要做出情況說明,有問題的還要主動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讓“紅臉出汗”成為常態。
立規矩,建制度。省紀委研究制定了《關於誡勉談話的具體辦理辦法(試行)》《關於反映省管幹部問題線索談話函詢工作辦法》,提高談話函詢的嚴肅性、規範性和有效性,談話函詢比例逐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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