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8日電/金融領域的反腐敗工作,從未像今天這般備受關注。
在今年1月11日召開的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習近平總書記發表了重要講話。他強調,要加大金融領域反腐力度,對存在腐敗問題的,發現一起堅決查處一起。隨後發布的全會公報也在今年的工作部署部分專門強調要“加大金融領域反腐力度”。
全會閉幕僅3天,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銀行紀檢監察組、上海市紀委監委發布消息:交通銀行發展研究部總經理李楊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19年,“金融圈兒”注定不會平靜。
十八大以來金融反腐挺進深水區 至少9名中管幹部落馬
其實,金融領域會成為反腐工作重點之一早在2014年3月就有預兆。2014年3月17日,中央紀委第二次內部機構調整情況公布,紀檢監察室(辦案室)的數量由10個增加至12個,其中的第四監察室負責主導金融系統反腐工作。
2014年5月,時任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同志先後4次主持會議,與部分中央國家機關和中央企業、國有金融機構負責同志座談。王岐山強調,決不能只重業務不抓黨風、只看發展指標不抓懲治腐敗。有媒體指出,王岐山選擇央企、金融機構等領域負責人座談,其中深意值得玩味。
2015年2月11日,中央巡視工作動員部署會指出,中央決定完成對中管國有重要骨幹企業和金融企業巡視全覆蓋。當年10月,中央第三輪巡視啟動,在31家被巡視單位中,有21家金融機構,包括五大國有銀行在內的14家中管金融企業和“一行三會”等監管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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