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19日電/ 據山西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紀委監委對大同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楊人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人毅違反組織紀律,為謀取人事利益,給予他人財物。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山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楊人毅同志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參照正處級非領導職務確定退休待遇,終止其大同市第十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按程序免去其大同市第十五屆人大代表職務。
楊人毅簡歷
楊人毅,男,漢族,1956年6月生,山西應縣人,農業推廣碩士。1974年1月參加工作,1975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8年5月,任大同縣委副書記;2001年8月,任天鎮縣委副書記、代縣長;2002年4月,任天鎮縣委副書記、縣長;2006年6月,任陽高縣委副書記、縣長;2008年8月,任大同縣委書記;2011年6月,任大同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2017年3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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