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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圖片來源:新華社) |
中評社北京4月11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中共中央印發修訂後的黨員權利保障條例以來,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立足職能職責,督促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切實執行保障黨員權利的制度規定和措施要求,堅持履行義務和保障權利相統一,及時發現並解決黨員權利保障方面存在的問題,激發黨員幹部幹事創業動力。
保障黨員的權利是黨章賦予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的重要職責,也是新時代紀檢監察工作的重要任務。誣告陷害行為破壞政治生態,污染社會風氣,擾亂舉報秩序,浪費監督執紀執法資源,損害黨員、幹部幹事創業積極性。黨員權利保障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對於經核查認定黨員受到失實檢舉控告、確有必要澄清的,應當按照規定對檢舉控告失實的具體問題進行澄清。
近日,重慶市南川區紀委監委信訪室主任黃小書在開展澄清對象回訪工作時,石溪鎮五星村黨總支書記劉德懷激動地說:“感謝紀委監委為我‘撐腰’!澄清正名後,我心裡的石頭放下了,幹事的底氣也更足了!”
今年年初,南川區紀委監委接到了一封內容繁雜、語序混亂的舉報信。經過認真梳理,該舉報信主要反映劉德懷貪污集體房屋土地複墾資金、截留飲水工程補助款、優親厚友辦理低保等4類17個問題。
核查組多次實地勘察、查閱資料、走訪相關人員,在縝密的調查取證後,信訪舉報件中反映的17個問題均被查否。區紀委監委通過實地隨機走訪群眾、關聯評估分析,經承辦、信訪、審理、案管四方研判聯審後決定對劉德懷予以澄清。隨後,區紀委監委在五星村村委會為劉德懷舉行了澄清正名會,解開了劉德懷心裡的疙瘩。
黨內申訴權是黨員權利保障條例規定的十三項黨員權利的一項。黨員對於黨組織給予本人的處理、處分或者作出的鑒定、審查結論不服的,有權按照規定程序逐級向本人所在黨組織、上級黨組織直至中央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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