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京、晉、浙三地開展試點到全面推開,從各級監察委員會相繼成立到國家監察委員會正式揭牌,從修改憲法、制定監察法,到完善一系列相關法規制度,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蹄疾步穩、持續深化,黨對反腐敗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全面加強,反腐敗工作規範化法治化正規化水平不斷提升,制度優勢不斷轉化為治理效能。
新時代巡視利劍作用更加彰顯。
十八屆中央開展了12輪巡視,共巡視277個單位黨組織,對16個省區市開展“回頭看”,對4個單位進行“機動式”巡視,在黨的歷史上首次實現一屆任期內中央巡視全覆蓋。
十九屆中央巡視再出發,深化政治巡視,高質量推進全覆蓋,正在開展的十九屆中央第八輪巡視過後,中央巡視全覆蓋任務完成率超過90%。2020年12月,《關於加強巡視巡察上下聯動的意見》印發,巡視巡察上下聯動工作格局更加完善,綜合監督效應更加凸顯。
監督,必須抓好關鍵少數。“一把手”是黨的事業發展的領頭雁,位置重要,是監督的重點,也是難點。
今年6月,《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意見》公開發布。這是我們黨針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制定的首個專門文件。
“上級‘一把手’必須抓好下級‘一把手’”、領導班子成員“發現‘一把手’存在重要問題的可直接向上級黨組織報告”……此次制定的《意見》,對破解“一把手”監督難題提出了一系列操作性和針對性都很強的實招。
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巡視監督統籌銜接,推動黨內監督和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以及審計監督、統計監督相互協調,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黨和國家監督體系更加健全完善,監督之網越織越密,監督合力越來越強。
一系列重大安排、重大成果,拓展了黨長期執政條件下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全新境界和有效路徑,拓展了中國共產黨跳出歷史周期率的成功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