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實推進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紀檢監察機關要善用解剖麻雀的工作方法,充分利用案件資源,將查辦案件和做好“後半篇文章”同部署、同落實、同推進,持續放大一體推進“三不腐”的叠加效應。要加強類案分析,開展系列腐敗案件專題調研,精準提出有針對性、說服力的整改意見,完善紀檢監察建議的提出、督辦、反饋和回訪監督機制,就案件暴露出的問題督促協同有關部門開展專項治理。要創新警示教育方式,深刻剖析典型案例,將召開黨支部宣布處分決定會、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領導幹部警示教育會、印發懺悔書、案件通報及整改公開等有機結合,針對不同層級、不同範圍的黨員幹部有的放矢開展教育,建立健全以案說德、以案說紀、以案說法、以案說責機制,引導黨員幹部從紀律、法律、道德、責任角度思考典型案、身邊案,鞏固放大震懾效果,增強其遵紀、守法、立德、盡責的思想和行動自覺。要針對案件中暴露出的突出問題、普遍性問題、深層次問題,建立以案改治理、改監管、改制度、改作風的長效機制,對有關職能部門既壓擔子,也幫助找問題、指方向、教方法,聚焦解決體制性障礙、機制性梗阻、政策性創新問題,找准問題症結、提出整改意見、倒逼深化改革,更多地將監督成果轉化為治理效能。
立足全局工作,完善“後半篇文章”落實機制
做好查辦案件“後半篇文章”,要認真謀劃、加強統籌、分類推進,在辦案過程中強化分析研究,堅持查問題、找根源、促整改一體推進,運用全周期管理方式,推動懲治震懾、教育引導、完善制度、促進治理貫通融合、協調聯動。
把查辦案件落腳點壓實在“改”“防”“建”環節。紀檢監察機關要深刻認識做好查辦案件“後半篇文章”的重要性,以全周期管理理念強化責任意識,有效貫通監督檢查、審查調查、思想教育、督促整改等各個環節,要防止重“事後懲處”輕“事前預防”,導致出現對案件“一查了之”甚至同類問題“邊查邊發”的情況;要防止重“集中整治”輕“長效機制建設”,導致出現案子查完監督漏洞依然存在,沒有著力通過加強制度建設從根本上規範權力運行,影響監督綜合效能發揮。要重點圍繞案發領域的權力運行、內控制度、工作程序等方面,深入查找思想總開關鬆懈點、制度建設薄弱點、權力運行風險點、監督管理空白點,靶向施策、多管齊下,補齊制度短板、扎緊制度籠子,壓縮權力腐敗空間、斬斷利益輸送鏈條。
健全完善“後半篇文章”責任統籌銜接機制。要將做好查辦案件“後半篇文章”納入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體系,將以案促改工作納入各級黨風廉政建設考核範圍,推動黨委(黨組)主體責任、紀委監委監督責任以及主管部門職能監管責任的有機貫通銜接。在審查調查過程中,紀檢監察機關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導審查調查對象深刻認識錯誤,從局內人的角度指出本單位本系統本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並邀請案發單位、主管部門、監管部門共同會商,督促相關責任主體開展全面深入調研,深挖案件暴露出的深層次問題,通過全面整改促進國家制度和治理體系提質增效。
加強對受處分幹部的教育管理。黨章明確規定,黨的基層組織的基本任務包括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紀委協助黨委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履行監督責任。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以及受處分幹部所在單位,都有對其進行教育管理監督的政治責任。紀檢監察機關要建立對受處分幹部的跟蹤回訪制度,督促指導其所在地方、單位黨委(黨組)加強日常管理,通過回訪、談話、調研等方式,瞭解受處分幹部知錯改錯、工作表現和思想動態等情況,幫助其放下思想包袱、輕裝上陣;在處分影響期滿後,督促受處分幹部所在地方、單位及時對受處分幹部的現實表現作出評價,對於徹底改正錯誤並在新崗位做出新業績的幹部,提出予以進一步使用和評先評優考慮的建議,充分發揮正向激勵效果,推動形成幹部擔當作為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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