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30日,四川省紀委監委公布了李元峰被查的消息。今年9月公布了李元峰被開除黨籍的消息。
經查,李元峰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物,數額巨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醫療設備、藥品、耗材銷售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今年10月,四川省紀委監委公開曝光6起醫療衛生領域突出問題系統治理典型案例。“李元峰在醫療設備和藥品採購等工作中收受賄賂等問題”位列第一。
2003年至2020年,李元峰利用擔任省醫院黨委書記、院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王某向省醫院銷售醫療設備、耗材提供幫助,先後29次收受王某所送現金及美元;為劉某向省醫院銷售藥品提供幫助,先後11次收受劉某所送現金及劉某為其支付的購房款、裝修費。李元峰收受王某等9人所送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2118萬餘元。同時,李元峰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7月,李元峰受到開除黨籍、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處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