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29日電/據澎湃新聞報道,《河南日報》12月29日在要聞版面發布消息,12月27日政協第十二屆河南省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二屆河南省委員會常務委員張延明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根據《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的規定,免去張延明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二屆河南省委員會常務委員職務並撤銷其委員資格。
上述消息證實,河南省鄭州市政協主席、黨組書記張延明已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撤銷河南省政協委員,並被免去省政協常委。
公開資料顯示,張延明,男,1960年2月生,漢族,河南內黃人,在職大學學歷,高級經濟師,1984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1年10月參加工作。
張延明曾任河南省鄭州市委常委、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鄭州新鄭綜合保稅區)黨工委書記(正市廳級),河南省商務廳廳長、黨組書記,2020年5月當選鄭州市政協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