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3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面對金錢誘惑,我沒能管住自己,起了貪心,想方設法把社有資產變成個人資產,自以為能瞞天過海。”在留置室,江蘇省連雲港市連雲區徐圩供銷合作社原副主任朱加其痛哭著說道。
朱加其的查處,是連雲港市連雲區開展供銷系統腐敗問題專項治理的一個縮影。專項治理工作以發現問題線索為導向,通過調閱資料、走訪談話、現場檢查、問題線索起底等方式摸清供銷系統“家底”,重點查糾和治理社有資產流失、靠社吃社、設租尋租等問題,共分析研判可疑問題線索10條,立案4件,其中留置2人,政務警告1人,通報批評2人,挽回直接經濟損失100餘萬元。
為確保專項治理工作走深走實,連雲區紀委監委採取“室組社”聯動機制,由黨風政風監督室、派駐紀檢監察組、區供銷總社組成工作專班,出台專項治理方案,明確治理重點、責任分工,實行逐一過堂、跟蹤督辦、銷號管理,形成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的監督合力。
“我們吸取之前的教訓,把對外出租的社有資產製作成一覽表掛在會計室,什麼時候收租金,收多少租金,都一目了然,再也不會出錯了。”區供銷總社負責人說道。
該區紀委監委堅持系統施治,深入剖析區供銷總社存在的問題根源、風險隱患和制度漏洞,並制發監察建議,督促區供銷總社對社有資產底數不清、管理混亂、主體責任落實不力等12個問題進行整改,建立完善制度8項,制定廉政風險防範措施23條,有效規範了權力運行。
結合專項治理工作實際,該區紀委還將區供銷總社納入2021年區委巡察計劃,對全區供銷系統開展專項巡察,再次進行“政治體檢”,有力推動問題全面整改、標本兼治,確保達到“當下改”和“長久立”的效果。
“下一步,我們將開展供銷系統警示教育系列活動,通過典型案例通報曝光、製作警示教育片、召開警示教育大會等方式,強化案件查辦警示震懾效應,推進查處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該區紀委監委相關負責同志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