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此前報道,在醫療系統工作10年後,青海女護士格日措突然被提拔成為派出所長,此後,她的職場生涯進入“快車道”——原本默默無聞的格日措在警隊頻繁升職、受獎,並迅速崛起成為當地公安系統的重要人物之一。
格日措的職場“好運”僅維持了9年。因涉嫌嚴重職務違法,2021年2月,果洛州監委對其立案調查,6月2日,格日措被果洛州監委採取留置措施。
今年8月,果洛州紀委監委公布了格日措嚴重違法被開除公職的消息。經查,格日措在任瑪沁縣公安局指揮中心主任、銅礦派出所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占有單位財物;向管理對象及工程承包商索取財物。
格日措以權謀私,涉嫌受賄犯罪、貪污犯罪,性質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相關規定,經中共果洛州紀委監委會議研究,決定由州監委給予格日措開除公職處分;其黨員身份組織部門不予認定;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涉案財物隨案移送。
今年2月,因涉嫌嚴重職務違法,二人先後被果洛州監委立案調查。格日措被立案比柔智還要早一天,而柔智被留置將近3個月後,格日措才被留置。此後,二人在同一天被刑拘、同一天宣布被逮捕。
公訴機關指控,柔智犯有單位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貪污罪和受賄罪四項罪名。而格日措被指犯有貪污罪和受賄罪。該案除柔智和格日措外,瑪沁縣公安局也成了被告。該局曾以“協議費”“贊助款”等名義收取4家公司共計1220.843萬元,被指涉嫌單位受賄罪。
12月8日,達日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此案。根據上游新聞等媒體報道,格日措被指犯有貪污罪和受賄罪,但格日措及其辯護人均認為其無罪,而柔智當庭也多次為格日措喊冤,並將公訴機關指控格日措受賄行為辯稱是自己所為。
“借26萬和6萬的事情(注:格日措受賄涉案金額),都是我的事情,跟格日措一分錢關係都沒有……”柔智當庭稱,“實事求是,我也說句心裡話,無緣無故的一個人替我背黑鍋,讓她進監獄,我確實忍受不了,是我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柔智表示。
因該案重大,當庭未做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