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8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本想瞞天過海,沒想到卻是錯上加錯,‘免費’的路不好走呀。”前不久,湖北省宜都市紀委監委組織全市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對沈家衝村黨總支原書記李某某違紀案進行討論、反思。
“李書記把水泥路都修到自家茶園了,這是不是亂花項目的錢?”此前,市委第四巡察組對沈家衝村開展延伸巡察。走訪中一名村民的話引起了巡察組組長沈緒文的注意。經進一步詢問得知,村民口中的項目是該村的土地整治項目。
巡察組到市國土整治中心查閱當年項目資料發現,李某某茶園的路並不在實施清單中,費用也未在項目資金中列支。可村民的反映也不像無中生有,巡察組決定找李某某了解下情況。
“路確實是土地整治的時候硬化的,但沒動項目一分錢。當時施工方在我家吃住,主動提出幫我硬化茶園裡的路,用來抵住宿和水電的錢,我就同意了。”當被問及茶園裡的硬化路時,李某某矢口否認有違規行為。
“這段路硬化費用怎麼著也得7000多元,住宿水電費要這麼多嗎?”聽了李某某的解釋巡察組成員仍有疑問。
“你們走之後我才想起來,這條路我自己也出了一部分錢。除了抵扣的住宿水電費,我把差額補給了承包商。”正當巡察組準備進一步查證時,李某某帶著一張收據主動找上門來。經比對,周某是該項目承包人,字跡看上去沒問題,費用也大致對得上,但巡察組人員還是發現了端倪。
“農田整治項目2016年就已結束,你這收據上落款時間為何是2017年10月18日?”面對巡察組人員的質問,李某某漲紅了臉,情知難以抵賴,只得道出實情——這張收據是他為了逃避調查,連夜找周某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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