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7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報導,甘肅省紀委監委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續糾治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隱形變異問題,日前成立專班,抽調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作風辦業務骨幹,深入蘭州、天水、隴南等市州和省農業農村廳、省教育廳等省直部門,通過個別訪談、座談交流、查閱資料、現場察看等方式,對公務租車有關情況進行調研。
黨政機關隨意租車、以租代購,部分黨員幹部租用特定關係人車輛謀取私利……此前,甘肅省紀委監委在調研隱形變異“四風”問題時,發現了公務租車領域存在的部分問題。這些問題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表現,既影響公務用車改革成效和黨群幹群關係,又滋生以權謀私、假公濟私等腐敗和作風問題。緊盯公務用車管理和租用社會車輛兩個方面,省紀委監委對全省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問題開展專項檢查,會同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抽查了部分縣區,發現了公務用車管理和公務租車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督促相關部門立行立改。
甘肅省紀委監委駐省水利廳紀檢監察組督促省水利廳及廳屬17個事業單位,對2020年以來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和租用社會車輛情況開展自查。在此基礎上,該紀檢監察組分成3個小組,通過聽取匯報、調閱公務車輛信息、查閱相關財務憑證等方式,對省水利廳機關和蘭州市內配備公務用車的6家廳屬單位進行重點監督檢查。圍繞規範公務用車管理使用,該紀檢監察組還對相關單位領導班子開展廉政約談,檢查發現車輛管理制度不健全、修訂完善不及時,車輛管理不規範、用車審批不嚴格,車輛相關費用審核不嚴、報銷不規範等問題,督促舉一反三,嚴肅自查整改。
隨著專題調研和專項檢查走向深入,甘肅省紀檢監察機關發現了違規租車、利用租車之機謀取私利、規避公務用車編制限制三大類問題,具體表現為長期租車或以租代購、租用個人名下非營運車輛、通過加油發票等票據報銷租車費用、租用本人或特定關係人車輛謀取私利等形式。檢查發現,某縣2020年至2021年租用個人名下非營運車輛,累計支出費用427萬元;某市文聯制定的《租車方案》規定“可用加油發票、過路費發票、停車費發票衝抵(報銷)租車費用”;某環衛所於2014年11月至2018年12月租用幹部職工的7輛私家車,上班單位用、下班自己用,累計支付租金、車輛保險費、維修費、燃油費等109.9萬元。
根據專項檢查情況,甘肅省紀委監委認真梳理、建立台賬,按照督促整改、明確政策、調查核實、細化補充等四類方式分類處置。同時,督促各級黨組織把糾治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作為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整治特權思想和特權行為的重要切口,督促各級機關事務管理、財政、審計等部門健全公務用車和租用車輛的審批管理。對違規配備使用公車及其隱形變異問題露頭就打,嚴肅整治公務租車領域的腐敗和作風問題。
針對專項檢查中發現的制度漏洞,甘肅省紀委監委建議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牽頭制定省直黨政機關租用社會車輛保障公務出行管理辦法,對適用情形、租賃方式、費用標準、工作程序等作出統一規定,制定正、負面清單,推動黨政機關公務用車規範化、制度化。同時,督促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指導市縣結合實際制定本級租用社會車輛實施辦法,規範公務用車日常管理,建立公務用車管理台賬,嚴格公務用車使用時間、事由、地點、里程、油耗、費用等信息登記和公示制度,用制度紅線捆住“任性的權力”,從源頭上遏制“車輪上的腐敗”。(記者 王彬 通訊員 馬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