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7日電/昨日,湖北省機構改革動員大會召開,標誌著湖北省機構改革正式全面實施。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的《湖北省機構改革方案》,本輪機構改革後,湖北省本級共設置黨政機構60個,其中黨委機構18個,政府機構42個。湖北要求,省級機構改革年底前基本落實到位,市縣機構改革明年三月底前基本完成。
記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國至少已有海南、福建、山東、江蘇、廣東、湖南、遼寧、雲南、浙江、吉林、黑龍江、寧夏、山西、安徽、北京、河北、河南、甘肅、重慶、四川、江西、廣西、陝西、湖北24個省(區、市)省級機構改革方案獲批的信息由當地官方媒體公布。
其餘尚未透露相關信息的7個省(區、市)包括:天津、內蒙古、上海、貴州、西藏、青海、新疆。
今年3月,中共中央印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要求,省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要在2018年9月底前報黨中央審批,在2018年年底前機構調整基本到位。省以下黨政機構改革,由省級黨委統一領導,在2018年年底前報黨中央備案。所有地方機構改革任務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來源:《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