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8日電/據湖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紀委監委對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羅筱玲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羅筱玲在擔任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監二庭副庭長、刑二庭庭長、刑三庭庭長,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職務期間,徇私枉法,把審判權當做謀取私利的工具,從公平正義的守護者淪為法律秩序的踐踏者,嚴重破壞司法公信力。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執法犯法,靠案吃案,利用職務之便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案件訴訟中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羅筱玲的上述行為已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湖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羅筱玲開除黨籍處分,免去其婁底市第六屆市委委員職務,終止其婁底市第六次黨代會代表資格;由湖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