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14日電/據新華社報導,2023年4月13日,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雲南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黃毅受賄一案,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黃毅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指控: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黃毅利用擔任中共保山市委書記、雲南省人民政府秘書長、中共雲南省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和雲南省政協副主席等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項目審批、企業經營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3495萬餘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黃毅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黃毅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辯論意見,黃毅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和各界群眾四十餘人旁聽了庭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