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蹊蹺的主動投案
http://www.CRNTT.com   2020-11-27 14:42:47


  中評社北京11月27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近日,一名臉色憔悴的中年男子來到江西省全南縣紀委監委專案組辦公室門前。幾經猶豫後按下了門鈴,“我要向組織交代自己的問題。”

  專案組譚組長一眼就認出了這名男子,他是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教導員鐘傳偉。幾天前,鐘傳偉的老搭檔——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原大隊長傅強被采取了留置措施。

  專案組的同志隨即將鐘傳偉請進談話室。

  “你有什麼問題要交代?”譚組長開門見山。

  “我要交代在2010年6月至2011年12月期間管理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小金庫賬務時的問題。”

  “請你詳細說說。”

  “當年我把經偵大隊小金庫賬務移交給其他同事管理時,沒有及時核銷和移交相關賬目,也不知道有多少結餘資金需移交。請你們幫助我核算一下,該交多少我都會交。”

  根據鐘傳偉交代的情況,專案組隨即組織核查人員核算其提供的經偵大隊2010年6月至2011年底期間的小金庫流水賬目和票據。但令人意外的是,核算發現鐘傳偉經手的賬目不僅沒有結餘款,反而其個人為小金庫開支墊付了不少錢。

  當核查人員再次找到鐘傳偉了解情況,他變得支支吾吾起來:“前幾天是我說錯了,應該是我為小金庫開支墊付了資金才對。”

  “那你個人為何會為單位小金庫開支墊付資金?”

  “時間過去太久,我現在記不清楚了。”

  如果是鐘傳偉為小金庫開支墊付了資金,為何會主動前來投案呢?前後不一的異常表現,引起了核查組的高度警覺。

  通過內審外查聯動,核查組對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業務情況經過抽絲剝繭後,一筆可疑的罰沒稀土原礦變賣資金浮出水面。

  原來,2011年,全南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將罰沒的一批稀土原礦變賣給縣某稀土公司,稀土變賣款在經偵大隊大隊長傅強的運作下被“一拆為二”,其中一部分資金在開具罰沒款收據後上交至縣公安局財務,另一部分經傅強和鐘傳偉商議,被轉存至鐘傳偉個人賬戶,共10萬餘元,計劃用於經偵大隊小金庫開支。

  “這只是暫時在我這裡保管,我隨時可以上繳的。”鐘傳偉解釋。

  “那你為何一直沒有上繳?”核查組工作人員追問道。

  “這些資金轉入賬戶後不久,被我用於民間借貸以及個人開支了。”看到核查組已經掌握大量證據,鐘傳偉羞愧地低下了頭。

  “你來‘投案’時為何不如實交代?”

  “當時我發現組織暫時還沒有掌握我的違紀事實,所以存在僥幸心理,沒想到你們這麼快就查出來了……”

  原來,鐘傳偉因擔心侵吞罰沒稀土變賣款問題敗露,主動找到專案組,以交代問題為幌子試探是否掌握其違紀事實,於是才有了“主動投案”的一幕。

  問題查清後,報經縣委同意,縣紀委監委給予鐘傳偉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并對相關違紀財物予以收繳。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