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27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膩子粉廠租出去6年,為什麼只有租賃協議,卻沒有租金入賬?”近日,雲南省瑞麗市委第二巡察組在查看瑞麗農場財務資料時,一筆租金賬目引起了巡察幹部的注意。
經了解,2014年3月12日,該農場下屬辦事處通過理事會將膩子粉廠出租,收取經營方租金作為集體收入,租賃期五年,每年12600元,約定一次性付清63000元。但該款項卻未進入瑞麗農場集團公司賬戶。是經營方賴賬,還是中間環節出了問題呢?
巡察組兵分三路,一路走訪當時的隊幹部,了解膩子粉廠出租的細節,查看相關檔案;一路與該農場紀委對接,調閱該辦事處有關資料;一路了解掌握該農場集團改革方案、財務管理制度等。
根據調查所掌握的信息資料,巡察組及時召開組務會,進行分析研判,擬定下一步談話方案,拿准吃透相關規章制度和紀律條例。同時要求該農場紀委提供辦事處有關財務人員的銀行賬戶流水和明細賬目。
經調查核實,6年來63000元租賃款一直塵封在辦事處會計的個人賬戶中。
“是否知道不上繳集體資金違反了工作紀律?”巡察組同志問。
“當時考慮到辦事處基礎薄弱,想在日常工作中留點資金,幫助群眾解決實際困難,所以沒有上繳。”會計交代了事情的原委。
通過耐心細致的延伸了解和談話,巡察組發現此款項雖然一直存在於會計個人賬戶,但6年來一直沒有用於個人消費,不上繳並不是出於私心和貪念。
在巡察組進駐的第三天,辦事處會計及時將63000元上繳瑞麗農場集團公司。塵封6年的租賃款重見天日,防止了國有資產的流失。巡察組也責令該農場紀委對責任人進行嚴肅批評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