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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澎湃新聞 |
中評社北京6月25日電/據澎湃新聞報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6月21日消息,據湖北省紀委監委消息:經湖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武漢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徐洪蘭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消費卡;違反組織紀律,瞞報房產;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項目承接、低價購買房產、推進拆遷進度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罪。
徐洪蘭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心無戒懼,目無法紀,收受賄賂,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並涉嫌職務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湖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徐洪蘭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