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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1960年入黨那一年,劉光祿(右)與同事合影(圖片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
中評社北京7月18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我15歲那年,解放軍入川剿匪,部隊從我家門路過。為了做飯,他們向父親借了幾捆柴,並將七毛錢遞到父親手里。他們說:“老鄉,我們是共產黨員,是老百姓的隊伍。你們的東西我們不能白拿。”
看執意不收的父親進了門掛上了鎖,戰士就將錢用石子壓住,放在窗沿上走了。
父親講完這個故事後,告訴我這就是共產黨員。當時我還小,不太懂這句話背後的深意,只是記住了一句話:“共產黨員是老百姓的隊伍。”
1952年,我入了團。團支部書記楊朝富再三囑咐我:“團是黨的後備軍、後備力量,你應當把入黨當做自己的人生目標不斷努力。”他遞來的一本鮮紅的《中國共產黨章程》成為了我的精神食糧。
1956年5月,我在梨樹鄉黨支部書記陳玉儒、副書記胡政財的介紹下,向組織提交了入黨申請。組織還安排我到萬縣農訓班系統學習黨的思想方針與理論。
“中國共產黨人必須具有全心全意為中國人民服務的精神”“每一個黨員都必須用心傾聽人民群眾的呼聲和了解他們的需要”“每一個黨員都必須決心向人民群眾學習”……通過學習,讓我對黨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
1960年2月12日,那是我終身難忘的日子!那一天,我成為了一名真正的共產黨員。在縣政府辦黨支部書記董開元的帶領下,我和同事範躍庭等8人在一間小會議室里,面向黨旗,舉起右手莊嚴宣誓:“我志願加入中國共產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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