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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理閱卷的四種方法
http://www.CRNTT.com   2021-10-27 10:44:18


  中評社北京10月27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案卷材料是案件審查調查過程和結果的集中體現。案件審理人員要想履行好審核把關、監督制約職責,必須要有扎實的閱卷基本功。提升閱卷能力,要不斷積累經驗,更需要科學方法和技巧的指引。筆者結合工作實踐總結了以下四個方面,以供參考。

  一、主軸法。在瀏覽全部證據材料後,選取最為詳盡可信的被審查調查人交代筆錄作為構建證據體系的主軸,以該份證據為參照物,將其他證據材料與其一一比對,核實印證相關情況,查找證據矛盾、印證薄弱之處,提出補正完善意見。該方法適用於事實清晰簡單、被審查調查人態度較好的案件,優點在於簡便易行,但要注意對主軸證據仔細甄別、及時補正,不能預設其絕對可信,還要謹防被審查調查人“以小掩大”虛假交代、人為制造證據“陷阱”等。以某起受賄事實為例,被審查調查人詳細交代了職權範圍、接受請托、實際謀利、收受財物、交易關系、財物去向以及與行賄人日常關系、經濟往來等具體情況,閱卷時可將行賄人等涉案人員、證人及相關書證與其交代內容核對,確認是否存在供證細節矛盾、缺少客觀證據印證等情況,指導審查調查部門有針對性補充證據。

  二、條塊法。按照違紀違法構成要件、事情發展脈絡和階段,將違紀違法事實拆分為不同條塊,每個條塊的待證事實即為一個證明點,分別圍繞各個證明點對證據材料進行分組整合,逐一查找和補正漏洞,構建起條塊分明、環環相扣的事實和證據體系。該方法適用於案情複雜、構成要件較多、證據數量龐大、內容繁雜的案件,優點在於化整為零、精耕細作,便於全面排查問題,也有利於擺脫對口供的依賴,有效利用客觀證據。以某挪用公款事實為例。可以將待證事實拆分為主體身份、職務便利、公款性質、挪用行為、歸個人使用、用途類型、歸還情況、收益孳息等不同證明點,圍繞各個條塊將分散的證據材料歸納匯總成證據群組,經過逐一分析研究,最終整合構建證據體系。

  三、分層法。事故(事件)追責問責案件往往涉及人員多、專業性強并且結案時效要求高,容易出現處理不精准、泛化和簡單化等問題。不同於一般案件查處“由人到事”,此類案件通常屬於“由事到人”,呈現出明顯的以果溯因邏輯主綫,比較適合運用分層法閱卷。具體來說,按照事故(事件)具體情況、原因歸屬領域、履職盡責要求、失職瀆職狀態四個層面逐步推進,做到精准明確、恰當處置。以某黑惡勢力犯罪集團案牽出的相關公職人員履職不力、追責問責案為例,首先要全面掌握該黑惡勢力犯罪集團所涉違法犯罪問題及坐大成勢經過,然後查找對應所屬行業領域、職能部門和屬地責任情況,而後查閱法律法規、行業規範、“三定”方案、內部分工等明確職責內容和履職要求,最後查明對應的責任人員的實際履職情況,確定失職瀆職內容以及責任類型和大小。<nextpage>

  四、回溯法。審查調查是通過調取收集證據材料對案件事實展開回溯性認知的過程,案件查辦思路、調查取證邏輯對審查調查結果是否真實可信具有至關重要的影響。審理閱卷不僅要關注在卷證據材料內容等靜態情況,也要關注調查取證脈絡和證據體系構建等動態過程,以過程合法合理保障結果真實。此種方法即為回溯法。具體來說,要以發案時間先後順序為軸綫,理清所涉問題綫索來源和內容、案件突破點和突破經過等情況,理清本人交代、證人證言、物證和書證調取等調查取證的先後順序和依附關系,著重審核是先供後證還是先證後供,案件隱蔽性、特殊性細節的發現時間、途徑及查證屬實過程等。依據本人交代或指認,提取到隱蔽性很強的客觀性證據,或者掌握案件特殊細節并查證屬實的,將會極大提高口供證明力、削弱翻供可能性。對於零口供案件,清晰合理的調查取證過程,逐步自然的證據聚合指向,都有利於提高案件審理人員的內心確信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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