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16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導,“看似是為了職工利益著想,實際是把小金庫當成了自己的‘私房錢’,是我咎由自取……”近日,面對前來回訪的浙江省溫州市洞頭區紀委監委幹部,該區民爆公司總經理黃某某懺悔道。
此前,洞頭區紀委監委收到一封信訪舉報,鑒於反映洞頭民爆公司的問題比較具體,可查性比較大,區紀委監委隨即成立調查組展開調查核實。
“這幾張發票祗有簽字沒有明細,而且每個月都有,為何會有這麼一筆支出?”調查組首先調取了該公司近兩年的財務賬册,一張金額480元名目為“雜糧”的發票引起了調查組人員的注意。
帶著疑問,調查組人員詢問了民爆公司相關人員,該公司工作人員解釋,“根據民爆行業安全條例規定,民爆公司炸藥倉庫需要飼養犬只,這筆每月480元的支出正是用於購置狗糧的。”
“購置狗糧沒問題,可金額為何一直是固定的480元,不應該根據每月實際購置的量來支付費用嗎?每張發票都沒有明細,這筆支出到底存不存在?”調查組仍覺得蹊蹺,隨後找到經辦人員倉儲部主任郭某某。
“我們都是先按固定的量買過來的,狗吃多吃少再說。”經辦人郭某某態度堅決。但隨著談話層層深入,郭某某漸漸無法自圓其說,在鐵證面前,最終承認其在公司總經理黃某某的授意下虛造狗糧費用的事實。而黃某某也承認每月480元名義上是購置狗糧,實際是將其套現用來發放公司員工年終福利。
隨後調查組全面排查,最終查清,在2018年至2021年間,黃某某、郭某某不僅通過虛開狗糧支出、截留應收賬款等方式套取資金3.776萬元用於發放年終福利,還以公務車輛維修費和監控維修費的名義套取資金1萬元用於請客送禮。最終,黃某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郭某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