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9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導,“你們是巡察組的同志吧,我要實名舉報2015年村裡公款報銷了3000多塊錢的香煙款。”3月23日,浙江省臨海市委第五村(社)巡察組進駐江南街道上江三村當天,就有村民上門反映問題。
然而,巡察組去街道“三資”辦調閱財務賬册卻發現,2015年的所有賬册都沒有香煙報銷相關憑證,也沒有香煙品牌的字樣。
“會不會是村裡假借其他名義報銷?我們試著從舉報人提到的金額入手倒查。”巡察組再次清查村賬,重點排查金額接近三千元的報銷憑證。
很快,一張“特別”的村辦公樓修理費用憑證進入了巡察組視線。這張憑證是2015年2月報銷的,沒有附相關財務發票,也沒有任何支出清單,只附了兩張領款收據,總金額合計3190.5元。2015年村內財務怎麼還存在“白條入賬”的情況?
“你是這張領款收據上的審批人,記得當時村辦公樓修理了哪些項目嗎?”巡察組隨即找來該村原黨支部書記周某瞭解情況。
“應該就是當時村辦公樓修理的費用支出,時間過去這麼久,修了什麼我也記不清了,至於‘白條’,可能是當時財務不太規範......”周某以時間久遠為由打起了“太極”。
見周某含糊其辭,巡察組將調查重心轉向了領款收據上的收款人。令人頗感意外的是,收款人應某和孔某竟然是村裡小賣部的老板。難道小賣部還能承接村辦公樓的修理工程?
“請你們看看這兩張憑證上的收款人的名字是不是你們簽的?這3190.5元又是什麼錢,為什麼支付給你們?”巡察組找來應某、孔某核實情況。
應某接過票據後說:“我們小店平時主要賣零食、飲料和煙酒,這票據上的名字確實是我簽的。以前,村裡有買過一些香煙,走的掛賬,到年底統一結算。這筆3000多元錢可能是香煙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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