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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北京11月2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導,中國電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日前出台《關於進一步推進各類監督貫通協同高效的指導意見》,探索監督信息共享、監督工作共促、監督成果共用工作機制。今年以來,集團內部各類監督主體開展聯合督查或專題調研20次,發現問題80餘個,提出意見建議72條,印發以案促改典型案例20個。
《指導意見》明確,由中國電科紀檢監察組協助公司黨組,統籌巡視巡察、財務、審計、組織人事、黨建、風險控制、內控合規、監事會等各職能部門,對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以及防範化解重大風險、促進改革發展穩定等情況開展監督,形成全面覆蓋、常態長效監督合力。
注重提升監督信息共享的及時性和豐富性。《指導意見》規定,要及時通過徵求意見、會簽、會商、印送會議紀要等形式,通報巡視巡察報告、審計報告、幹部監督情況報告、財務監督報告、專項整治報告等,使各監督主體全面掌握被監督單位、對象有關情況。特別是財務管理、內審內控、風險管理等重要監督情況,應及時通報同級紀檢監察機構。同時,對運用其他監督主體已經形成的清單、檔案、報告、底稿等資料的方式進行規範細化,暢通監督信息調閱渠道。
從統籌監督檢查事項、強化人員協作配合、會商研究重要事項等方面,《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監督工作統籌協調機制。如,各監督主體在制定監督檢查計劃、方案時,應加強相互之間的溝通,視情況可以合併開展、聯合開展或者委托開展;在組織現場檢查工作時,可以採用巡視巡察、審計、專項檢查同步進駐等方式,強化工作協同,提高工作實效。對於問題性質嚴重的,集團公司黨組統籌各監督主體組成專項督查組,確保各監督力量貫通協同聯動。今年8月以來,中國電科黨組兩次召開會議,專題研究“改革發展進展緩慢、違規經營投資、會計虛假信息”等專項督查工作。專項督查工作由紀檢監察組、巡視、審計、財務、戰略規劃、經營管理、法務等10個負有監督職責的職能部門40餘人,聯合組建4個督查組分別實施,先後深入8家重點成員單位,共發現問題32個,提出意見建議36條。
及時跟進處置、督促整改,做好監督“後半篇文章”。《指導意見》明確,要充分運用已取得的監督成果,加強綜合分析,作為研判政治生態、制定監督計劃、確定監督重點、強化風險防控、促進企業治理提升的重要參考依據。同時,強化工作銜接,避免重復性瞭解、核實、檢查,提高工作效率。各監督主體加強對監督整改情況的審核把關,挖掘深層次的違規違紀或不擔當不作為問題,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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