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4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導,不久前,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紀委監委接到舉報,反映區住建局燃氣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劉某違規向管理服務對象推銷保險問題。區紀委監委隨後成立專項調查組對問題線索展開核查。
經過認真分析研判,調查組形成一致意見,決定從鎖定相關賬目入手,掌握第一手證據,同時深入轄區液化氣供應站調查瞭解有關情況。
調查人員首先調取了劉某在銀行的流水賬單,發現2020年3月至2021年4月,某保險公司先後多次向劉某個人賬戶匯款,而且匯款備注均載明“某某人壽”“某某人壽代付”等字樣。調查人員對相關情況進行核實後,最終確認劉某為該保險公司保險代理人。
與此同時,實地走訪工作也在緊張有序進行。“液化氣供應是特種行業,安全生產責任保險都買了嗎?”
某液化氣供應站負責人卻欲言又止:“買了保險都未必能通過檢查,更別提不買了……”言語間難掩不滿與無奈。
“這話怎麼講?買個保險這麼多講究?”經過調查人員耐心疏導,該負責人打消顧慮,把劉某利用職權強行向其推銷保險的經過和盤托出。
事實逐漸明朗,調查組對劉某進行談話。“工作中接觸多了,他們聽說我在保險公司有熟人,就主動讓我幫忙買保險。”劉某開始還心存僥幸、托詞狡辯。經過調查人員耐心的思想教育,面對確鑿證據,劉某最終承認了其違紀事實。
經查,劉某作為燃氣服務中心工作人員,主要負責轄區燃氣等企業經營許可證的審批辦理和日常安全監管,自2020年3月兼職某保險公司保險代理人後,利用職務之便“搭便車”,先後19次向監管企業違規推銷保險,賺取傭金5.6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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