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支配使用過陳某某等4人的銀行卡,主要是給他們發放移民直補資金,由我具體經辦,但我沒有占用他們的銀行卡。”
……
顯然,鄭某油鹽不進,拒不配合,對持有他人銀行卡,利用他人信息虛報、冒領、套取民政專項資金矢口否認,審訊一時陷入瓶頸。
另一邊,核查組正緊鑼密鼓展開調查。通過翻閱資料、銀行查詢,核查組發現5個陌生賬號的登記人均為殘疾人,到實地走訪瞭解得知,其監護人表示從未見到銀行卡,也未領取過任何補助。因此,核查組推斷這些銀行卡很可能為鄭某一人持有。
找到關鍵突破口,工作人員順藤摸瓜,對這些陌生賬號的取款時間、地點和業務辦理記錄進行全面分析比對,發現每次銀行卡進賬時間與鄭某辦理民政補助時間大有關聯,且每次資金轉入卡上後,均被人在自助櫃員機一次全額取出。種種跡象表明,專案組的猜測沒有錯。專案組隨即加大了對鄭某的審訊力度。
“這幾張銀行卡是不是在你手裡?”
“取款單上的簽字筆跡是不是你的?”
“你套取的資金都用來做什麼了?”核查組連發三問,直擊要害。
“這個……這個……”鄭某支支吾吾,漲紅了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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