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4日電/據“山東高法”:2023年7月14日上午,山東省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原司長王登峰貪污、受賄案。
德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
一、貪污罪。2016年6月至2022年8月,被告人王登峰利用擔任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司長等職務便利,單獨或夥同他人,採取侵吞、騙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共計4670.13萬餘元,其中180.49萬餘元未遂 。
二、受賄罪。2006年1月至2022年春節前,被告人王登峰利用擔任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司長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賽事承辦等方面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收受相關單位或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966.469萬元 。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王登峰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王登峰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請求從輕處罰 。
庭審最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社會各界群眾10餘人旁聽了庭審。
王登峰曾在2014年至2019年間擔任第十屆中國足協副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