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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廣東和江蘇的大陸台商歷年投資金額增長情況(單位:百萬美元)。數據來源:台灣“經濟部”投審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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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台灣對大陸(不包括港澳地區)、香港和全球貿易順差情況。數據來源:台灣經濟部“主計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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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台灣對香港和澳門的相互投資情況。數據來源:台灣“海關”統計數據 |
中評社╱題:為台灣融入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提供跨區治理型政策安排 作者:李應博(北京),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台灣研究院副教授、兩岸創新戰略合作研究中心副主任
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是國家制定的一項重大的區域發展戰略。今年2月18日,國務院印發《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是指導大灣區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內的綱領性文件。規劃中明確提出了“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是新時代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的新嘗試,也是推動一國兩制事業發展的新實踐。支持香港、澳門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增進港澳同胞福祉,共擔民族復興的歷史責任”。可以說,這些政策目標展現了一幅國家富強統一的宏大卷帙。台灣藉由粵港澳大灣區發展的重大機遇和發展空間,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也必將意義深遠。
“港澳台”的稱呼由來已久,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省的統稱,因為三地在政治、經濟和文化體制上有諸多類似,有別於大陸(內地)。特別行政區是中國為以和平方式解決歷史遺留下來的香港問題、澳門問題和台灣問題而設立的特殊的地方行政區域。《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條例》(1982)指出:特別行政區(SAR)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域範圍內設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實行資本主義制度和資本主義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區域”。這表明了港澳台特殊的行政區屬關係與地位,也體現了三個地區的相近性。
一、粵港澳大灣區是台資企業和兩岸貿易投資的密集區
粵港澳大灣區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粵港澳灣區基本上涵蓋了原來的珠三角9+2的地理範圍。灣區目前總面積5.6萬平方公里,人口7000萬。2017年經濟總量達到10萬億元。如果比較全球其它三大灣區經濟指標,除人均GDP(2萬美元,排名第四)和第三產業比重(52.1%,排名第四)之外,包括人口,GDP總量及其占全國比例、貨物吞度量、大學數量等幾項指標均排名在第一或第二位置。
1、廣東與台灣經濟產業關係
在大陸台商投資地區排名中,投資金額江蘇排名第一,廣東排名第二。但是投資總件數,廣東省仍排名第一。事實上,廣東是台資企業來大陸發展得最早,也是最重要的集聚區之一。圖1顯示:2000年以前,廣東省投資金額一直高於江蘇省。2000年以後,大陸台商開始快速向長三角遷移。這與江蘇為代表的長三角地區快速推進產業轉型升級和新興產業佈局密切相關。
2018年TEEMA報告中顯示,台商對大陸城市競爭力的排名打分中,深圳、廣州為第三和第四。佛山排名21,東莞排名26,惠州排名46,珠海排名49,中山排名53。江門排名64。而2018年大陸台商極力推薦的前十個投資城市中,粵港澳大灣區的確無一上榜;相反,前十劣城市中,東莞厚街和東莞長安卻是榜上有名。不過,我們也可以看到變化。江門、中山、東莞市區、惠州、深圳寶安、東莞虎門則在2018年台商推薦度評分上升最快。部分地反映了台商有意願回流到廣東部分地區的趨勢。
2、港澳與台灣的經濟產業關係
香港和澳門在台灣對外的貿易和投資中也扮演著重要角色。從圖2可以看出:台灣對大陸(不包括港澳地區)和香港的貿易順差近些年來一直呈現出較快增長。香港對創造台灣貿易順差貢獻大約占台灣總的貿易順差7-8個百分點。
圖3顯示:台港相互投資時間開始較早。在200年以前,香港對台灣的投資一直高於台灣對香港的投資。之後相互投資開始進入熱絡期,也有在一些年份台灣對港投資數量較大。相比之下,台灣與澳門的相互投資有些“冷清”。受制於澳門地域空間和產業結構單一,台灣對澳門投資衹是星星點點,但是澳門對台灣投資在近幾年也呈現出了增加態勢。
二、深化台資企業和台灣同胞融入粵港澳大灣區的渠道與機制
在《綱要》中,國家對粵港澳灣區構建現代產業體系和優質生活圈給予了高度關注。事實上,台資企業本身就一直是粵港澳大灣區發展中的重要成員。我們近期開展了在香港和澳門地區的調研,談及對與廣東地區的台灣企業對接意願時,香港總商會和澳門中小企業協進會的眾多企業表示:他們非常希望能夠建立與廣東台商的合作交流渠道。其原因不僅是基於產業和經濟合作動機,更多的是希望能夠通過與台商對接,瞭解內地營商環境,學習運營經驗。
首先,科技產業、金融是重要載體。《綱要》中明確提出粵港澳大灣區要建立現代產業體系。這其中既包括先進製造業(如互聯網、大數據和人工智慧與傳統製造業結合),也包括新興服務業(數字產業、文化創意產業、醫療衛生、教育服務和旅遊休閒產業)。這些領域恰是台資企業下一步著重轉型升級發展的重要目標,在一些關鍵領域台資企業也具備相當多的研發能力和產業運作能力。缺乏輾轉型資金一直是困擾台資中小企業的難題之一。通過港澳金融資本與廣東台資企業的對接,既可以繼續發揮香港金融中心的作用,推動資本跨境合作;同時也可以有效幫助台資企業升級。可謂一舉兩得。
其次,發揮台灣文化創意優勢,推動澳門旅遊業發展。我們調研發現,澳門旅遊資源很豐富,但旅遊衍生品和旅遊規劃不盡人意。澳門餐飲業與旅遊業的整合力度也不夠。澳門相關機構向我們回饋說,澳門旅遊稟賦很好,但急需專業的人才和品牌化的企業進行開發經營。因此,澳門旅遊呈現出的樣貌太單一。相反,台灣在這方面是頗具優勢的。如果能搭建台灣文化創意人才在澳門發展的平台和渠道,勢必對澳門產業多元化發展以及融入灣區總體產業生態發揮積極作用。
第三,加強港澳台高校與廣東高校的合作。《綱要》中明確了教育、文化、旅遊、社會保障等方面的生活圈的定義。在大學教育和職業教育方面,要在大灣區建立教育實訓基地,鼓勵聯合辦學,加強基礎教育。對此,台灣同胞可以與大陸居民以相同身份進入教育與培訓體系,也可以與台灣青創園相互結合,為台灣青年人和專業技術人才提供發展平台。在粵港澳大灣區建立港澳台文化產業基地,整合港澳台優質的文化資源,同時吸引台灣高校青年人才來灣區發展。
第四,讓台灣同胞在粵港澳大灣區打造優質生活圈中擁有更多的獲得感。我們知道,台灣在休閒養生產業方面具有很強的比較優勢,包括醫療照護、休閒養生等方面都有很好的經驗。早在2010年我們在台灣高雄港進行調研訪問時,高雄港就已經開始著手建立遊艇經濟和後市場化服務體系。現在澳門也在計畫推動郵輪、遊艇產業發展。兩者恰是很好的合作夥伴,可以在開發高端旅遊養生項目上加強合作。因此,可以全方位動員大陸台資,乃至台灣島內休閒旅遊企業,在粵港澳大灣區中尋找發展合作機會,構建多元包容的優質文化生態圈。
三、跨區治理型政策安排非常重要
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有兩個重要的結構性政策安排。一是在制度設計上,推動“一國兩制,和平統一”的大政方針是基本前提。二是在實踐方案上,有很多精準化措施,落實到具體部門牽頭執行。與此對應,在推動台灣融入粵港澳大灣區的過程中,為台灣融入粵港澳大灣區設計跨區協同配合的機制和政策也相當必要。
一是建立多層次區域治理組織機構。從全球經驗看,為解決政治分散化的問題,建立區域發展委員會、設置區域治理局以及建立跨區域公共政策聯盟是三種不同的方式。區域委員會一般是實際問題導向的,是一個協調性常設機構。區域發展局大體類似於具有決策職能的政府部門,是一個面向發展規劃的決策、執行機構。跨區域公共政策聯盟是一個部門與公共智庫聯合的共同體,是一個為協調區內公共利益和公眾福利而存在的鬆散型平台。粵港澳大灣區規劃綱要已經出台,下一步建立跨區域型治理機構勢在必行。
二是跨地區利益分享機制。在粵港澳三地,目前仍部分地存在“大門開了,小門沒開”的問題。這些“小門”,涉及到稅收、海關、居民身份等若干項細化領域的政策銜接。2017年國家財政部、稅務總局發佈的《關於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有關稅收試點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8號文)規定的創業投資和天使投資的個人卻仍不包括港澳台居民。這些試點地區包括京津冀、上海、廣東、安徽、四川、武漢、西安和瀋陽8個全面創新試驗區和蘇州工業園區。如此,稅收分享機制在粵港澳地區無法實現,也直接制約了港澳台活躍的創新創業資本抵達廣東等地。我們知道,2015年兩岸簽署了《海峽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協議》,為兩岸居民提供了稅收便利。為推動跨地區創新創業融合發展,下一步需將粵港澳稅務分享機制與兩岸相關稅務協議進行銜接。
三是身份認同問題。在我們開展的調研中,港澳地區的居民和企業很多都提出了同樣的一個訴求,即:他們特別希望能夠解決“身份”的問題。目前國家在稅收優惠、科技中小企業、創業創新類等政策上面,都會有一條“在中國境內註冊(不包括港澳台地區)的居民和企業”。當前,我們國家的綜合國力顯著增強。港澳台地區與內地的經濟差距在不斷縮小,內地發展空間巨大。因此,將港澳台地區納入政策受益主體範圍,會為港澳台居民融入國家發展創造更多的親近感和主動性。因此,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可為兩岸互聯互通、經濟社會融合創造更多的腹地。
四、結語
今天的中國,已經成為全球治理變革的重要推動者。“秉持同胞心、同理心、以正確的歷史觀、民族觀、國家觀化育後人”,這對於兩岸的當代人來說意義深遠。我們需要不斷深入思考台灣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機遇與制度安排,從跨區治理型的便利性、發展型政策視角出發,來考慮兩岸問題,才能夠於此有所貢獻。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9年4月號,總第256期) |